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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自由贸易试验区禁止外商投资稀土开采

发布时间:2021-12-28

2021918日,国家发改委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外商投资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2021版)特别行政管理办法》,并经商务部审查并签署。自202211日起生效。

从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禁止经营业务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交易的,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外国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外国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投资勘查、开采、选矿稀土、放射性矿产和钨。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等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

外资股在增值电信业务中的比例不得超过50%。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必须由中方控制。